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实习生唐宁) 今年以来,朝阳区检察院办理了9件涉及互联网行业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11人,多为网站青年业务骨干,其中一人受贿数额最高,达到27万余元,一名网站编辑在5年期间收受他人行贿共计160余次,为受贿次数最多。网站编辑有偿删帖成为“潜规则”,这些案件平均潜伏时期(从初次作案到案发)3.09年,部分网站工作人员入职当年就开始受贿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实习生唐宁) 今年以来,朝阳区检察院办理了9件涉及互联网行业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11人,多为网站青年业务骨干,其中一人受贿数额最高,达到27万余元,一名网站编辑在5年期间收受他人行贿共计160余次,为受贿次数最多。
网站编辑有偿删帖成为“潜规则”,这些案件平均潜伏时期(从初次作案到案发)3.09年,部分网站工作人员入职当年就开始受贿。朝阳检察院已向涉案网络新闻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与相关部门联手根治当前互联网权力寻租乱象。
2010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因多处开发楼盘出现“装修不足一年房顶漏水事件”遭遇舆情风波,许多业主通过网络对其投诉。该房地产公司求助公关公司,公关公司联系到相关网站编辑,通过支付钱款的方式将负面信息删除。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一些个人和较大规模的知名公司会在各大网站上发布要求删除负面信息的需求,而这些企业或者个人如果直接与网站联系删除信息,一般网站不会删除,因此自然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隐形“需求市场”。公关公司和一些公关人就成为这些有刚性需求的公司、个人“走捷径”删帖、发帖的“权力掮客”。
某公关公司赵望(化名)在大学毕业后即接触到这个“新产业”――帮助客户有偿删除网上负面信息。他加入了不少“媒体公关”QQ群,在群中各种删帖需求和供给犹如一个“农贸市场”般叫卖。
赵望从公司离职后开始自己单干,其中他不少长期合作的伙伴从来不曾见面,删帖和发帖所需的价款通过“支付宝”、网络银行转账等线上方式进行。
赖芳(化名)是腾讯网汽车频道的编辑,在腾讯网工作将近10年。在工作期间结识赵望,之后二人合作有偿删帖“业务”。截至2013年案发,5年期间,赖芳一共收取了赵望的行贿款18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涉案网站编辑有较高管理权限
朝阳区检察院金鸿浩检察官称,每个网站一般都有一套后台管理系统,每个网站工作人员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账号,对应该网站的相应管理权限,从涉案的网络编辑看,一般都具有对特定频道较高的管理权限,还有一些网站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则拥有更高的网络管理权限。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允许在网络上提供有偿删帖服务。
如果网站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则触犯刑法第385条规定,构成受贿罪。如果网站是私营性质,网站工作人员有偿删帖触犯刑法163条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人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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