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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暂停8家支付机构新增商户
央行昨日下发文件,要求8家支付机构4月1日起停止发展新商户,央行分支机构根据预授权检查情况对8家机构法人及分公司进行处罚。文件显示,8家支付机构分别为汇付,随行付,易宝,盛付通,卡友,北京科海融通,捷付睿通,富友...
电子商务 2014-03-27 21:09:51 -
央视称上海工商责令尼康全国下架D600
#315再追踪#【上海工商:责令尼康在全国范围内下架D600相机!】今天,上海工商决定:责令尼康公司D600型号相机进行全国范围内下架。从3月16日中午开始 全国各地将不能进行尼康D600销售!相关新闻:尼康回应相机“黑斑门”:仍将执行此前维修措施据央视315晚会报道,日本尼康公司2012年9月推出的售价近万元的数码单反D600目前深陷“黑斑门”...
电子商务 2014-03-27 09:12:49 -
工商银行整体收紧快捷支付
AS网站目录讯(王可心)3月25日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工商银行正整体收紧快捷支付业务。“工商银行是五大行中最谨慎的一家,之前对接的第三方支付快捷支付也没有几家,到期后会逐步停掉...
电子商务 2014-03-26 18:15:42 -
卖假小米手机被诉两商户各赔1.4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两名商户销售冒牌小米手机被小米公司起诉。近日,丰台法院认定两名商户构成侵权,各赔偿小米公司1.4万余元...
互联网 2014-03-23 09:55:45 -
上海工商责令尼康D600全国下架
AS网站目录 肖华 3月16日报道今天,上海工商决定,责令尼康公司D600型号相机进行全国范围内下架。从3月16日中午开始 全国各地将不能进行尼康D600销售...
业界动态 2014-03-20 19:23:24 -
再现奇葩作案:PS工商执照 盗刷网店20万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用一张PS过的工商营业执照,谎称自己是网店店主,就能骗过后台审核得到店主的账户密码?去年下半年,两名男子涉嫌用这种方式将多家网店账户内近20万陆续提出,并全部用于挥霍。目前,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电子商务 2014-03-17 00:27:45 -
工商总局: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北京商报讯(记者 周雪昳)网售商品7日内无条件退货被国家工商部门再度重申。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前被写入“新消法”的网售商品7日退货等内容被再度提及...
电子商务 2014-03-16 04:02:56 -
工商局:网购7日可无理由退货 运费买家承担
南都讯 记者辛省志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该《办法》将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 2014-03-14 14:37:12 -
微信支付首期可接入21类商户 移动在线生活开启
在“唯品会”拿下相中的衣服包包,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付款;上联想微信商城,第一时间“微信价”入手新潮3C产品;在“太平洋咖啡”的微信公众帐号上下单买杯咖啡,再搜索“附近的门店”取货,手机“扫一扫”也能买到门店兑换券;地铁上用友宝的微信公众帐号买一瓶矿泉水,到站就能拿来畅饮…… 从微信公众帐号开放注册和运营,到九大技术接口的开放,再到3月4日微信支付首期对包括线下商超、服饰、户外运动、化妆品、家装建材、3C数码、奶粉、玩具、食品、图书等在内的21类商户开放。普通老百姓对微信开放的最直观感受是,越来越多商家接入微信,越来越丰富便捷的生活场景模式都能在微信上实现了...
电子商务 2014-03-11 16:03:56 -
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3月15日起实施
中新网2月13日电 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指出,网络交易中,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互联网 2014-03-06 06:03:01 -
工商总局:网购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昨日(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
互联网 2014-02-21 01:37:23 -
工商总局:网购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
AS网站目录(www.adminso.com):工商总局:网购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 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
业界动态 2014-02-19 12: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