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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销售迈入电商时代

电子商务 2014-08-21 08:11:52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北京商报讯(记者 邵蓝洁)综合电商企业获得首个互联网医药平台试点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同意1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企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邵蓝洁)综合电商企业获得首个互联网医药平台试点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同意1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企业。这也意味着所有入驻1号店开放平台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可以在1号店开展药品B2C网络零售业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原在1号店麾下的壹药网(原1号药网)也悄然变身成“商家之一”,入驻1号店开放平台。

据介绍,目前1号店已签约好药师、德生堂、华氏大药房、壹药网、康之家大药房、嘉定大药房等10余家药品零售连锁品牌企业。这些企业在1号店的经营范围在原有医疗器械、保健品、药妆和隐形眼镜的基础上,可以扩充到OTC非处方中西药的销售。1号店副总裁刘彤透露,1号店年底前将再引入50家药企,预计OTC非处方药品数量将达到20万,囊括所有OTC药品细分品类。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目前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管制非常严格,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两证的企业才能开展网络售药,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只有连锁企业才能申请。但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医药电商的态度一直谨慎,对于“两证”的发放也一直非常严格。此前,大多数综合类电商仅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对OTC类药品只能展示,不能销售。随后主流综合电商平台纷纷将OTC类药品撤出,仅销售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医药类电商有四种运营模式:B2B垂直、B2B平台、B2C垂直和B2C平台。现阶段较多的是B2C垂直电商,即连锁药房在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后,通过互联网开展药品零售业务。但B2C垂直模式存在较大缺陷,网站流量较小,难以形成销售规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16日,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药店数达到199个,自建网站开业运营的只有二三十家。获得“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资格的平台只有河北慧眼医药科技的95095平台和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八百方医药健康网购商城两家。

标签: 非处方药 销售 迈入 电商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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