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继3月央行紧急叫停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业务之后,监管机构近日下发“10号文”,从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方面规范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合作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继3月央行紧急叫停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业务之后,监管机构近日下发“10号文”,从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方面规范第三方支付与银行合作。
该文件全名为《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10号,简称“10号文”)。“10号文”再次重申了客户身份认证的重要性。要求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尤其在用电子渠道验证客户身份时,银行应采用双因素验证方式对客户身份进行鉴别。中金公司银行业研究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体验度将面临挑战,在目前的实践操作中,开通快捷支付时一般只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身份鉴别,增加银行的身份鉴别,会影响开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户体验。
而此前在坊间引起颇大争议的四大行集体下调支付宝快捷支付限额一事,在“10号文”中也获得了监管层的认可。记者看到,文件的第六条指出,“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业内人士称,这实际上代表着监管层认可了此前业界备受争议的四大行下调支付限额的行动。不过,该文件也称,“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临时调整支付限额的服务,在进行身份验证和辨别后,按照客户申请,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至于限额是多少、临时期限有多长,文件未做明确规定,或由银行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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