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列表 > 网站运营 >> 电子商务

深圳争夺互联网金融制高点 落户“重赏”2000万

电子商务 2014-03-25 17:02:53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杨佼监管层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定尚未问世,地方版的相关指导意见已经在深圳率先出台。3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网站公布了一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

杨佼

监管层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定尚未问世,地方版的相关指导意见已经在深圳率先出台。

3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网站公布了一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新型网络金融机构。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对于新设立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按银行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享受200万元的落户奖励,而大型互联网新设或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最高则可享受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界定“互联网金融”

深圳市政府《指导意见》包含了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创新、政策、风险防控等八个方面。根据规定,除须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外,今后在工商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字样。

《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范围也做出界定,规定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股权众筹等金融中介法人企业,以及传统银行、证券、保险等设立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电商、专营机构和研发中心等均属互联网企业,并特别提出推动P2P、众筹规范发展。

“现在监管政策逐渐明朗,但毕竟没有正式文件下来,通过深圳这个文件,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明确地位,尤其是P2P、众筹等民间金融。”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更为重要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新型网络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

而在业务开展方面,支持证券、基金、期货、小贷、融资担保等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并特别提出,支持商业银行、信托、保险机构分别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探索开展质押融资业务,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互联网巨头已经获准发起成立民营银行,深圳是否还有其他互联网企业有意发起网络银行?对此,深圳金融办人士表示,具体情况目前不便透露,但会按市场化原则推进,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会过多干预,但金融办会根据企业需要,在协调监管部门、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

虽然已经获得发起成立民营银行的资格,但腾讯和阿里均未透露民营银行未来的业务模式。“现在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说法虽然很多,但一直没有正式出台,一行三会的分工也还未公布,深圳出台这个文件作用如何,现在还不太好说。”深圳一位P2P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券商、基金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例子已经很多,现在监管层推动发展民营银行,如果按照传统银行的套路,民营银行就没有意义了。”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认为,作为新生事物,网络银行的具体业务模式、风控、监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探讨。深圳出台《指导意见》可能意在长期规划,而不是立即着手推动。

落户“重赏

除了界定互联网金融范围、业务,深圳此次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亦有多项明确规定。

其中,对重大科技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可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而符合深圳金融创新的相应产品、业务模式以及产业园区,可分别申报金融创新奖、孵化器项目,并通过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

而对企业而言,落户奖励似乎更具吸引力。《指导意见》规定,除金融电商、非金融支付服务和金融配套机构外,新设立或迁入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每年缴纳企业所得税达到500万元以上,按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享受政策,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及研发中心、电商、金融配套机构等,亦可享受深圳市相关政策。

根据深圳市政府2009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在深圳新设立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而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深圳新设或迁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落户奖励,则更为丰富,规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流量等排名居前、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法人企业,在深圳新设或迁入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业务规模、客户流量、税收贡献等,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后,将按金融机构总部待遇享受相关政策。

按照深圳市政府2009年出台的规定,在深圳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1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亿元和2亿元以下的则分别奖励800万元、500万元。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认为,要享受上述政策,意味着企业年营业收入至少要达到1亿元,而眼下互联网金融机构规模普遍偏小,绝大多数难以达到这一标准,新机构要实现这一目标更非易事。

“从政府的考虑来看,可能是想吸引外地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搬过来。”周世平说,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地都在争夺互联网金融制高点,要想短期内形成优势,吸引外地企业迁入,优惠政策是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

标签: 深圳 争夺 互联网 金融 制高点 落户 重赏 2000万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