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7月1日开始实施。山西省将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民生水平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7月1日开始实施。山西省将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民生水平。
记者从省工信厅了解到,大数据服务民生,在我省已经有不少成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山西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开发出“眼科人工智能阅片辅助诊断系统”实现了自动化门诊和检查流程,还能进行人工智能辅助分析,支持微血管瘤、视网膜内出血等10种病灶的识别,支持可疑青光眼、病理性近视等20余个病种的识别。在一次糖网筛查活动中,该系统一周时间内完成572名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确诊其中近40%患有不同程度的糖网,10%患有其他眼底疾病。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扶贫“一站式”结算系统将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等信息数据对接共享,实现患者住院时不需要交押金,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应支付费用,其余费用由“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自动结算。该系统已覆盖我省13个县区212所医疗机构,服务贫困户15.18万人次,涉及贫困户住院费用7.58亿元,贫困户自付费用3832.5万元,自付比例5.06%,有效减轻了贫困患者费用负担,实现“一个窗口一站式结算”。
随着《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的实施,我省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与管理、人口资源与环境、生态保护、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更好服务民生。同时,鼓励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民航、铁路、道路客运等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大数据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收集、存储的相关数据,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统一开放平台提供,促进大数据利用,为用户提供更多服务。
省政府将统筹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市场主体根据经营情况或者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对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大数据机构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给予奖励。(记者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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