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眼查”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索赔五百万) 因认为首创的广告语“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被使用,“天眼查”运营商将“企查查”运营商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因认为首创的广告语“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被使用,“天眼查”运营商将“企查查”运营商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旗下拥有一款自主研发的商业安全工具――天眼查,可以查询商业主体、个人、商业关系等。北京金堤公司于2014年11月首创“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随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地城市,投入了近2亿的资金,进行大范围宣传和推广。
后北京金堤公司调查发现,苏州朗动在通过媒体发文、电梯间商业广告等途径为自己的产品做宣传时,采用了与“天眼查”整体相似的广告装潢设计,包括同样使用蓝色作为背景色、白色作为广告字体色,广告主画面都是一名自然人配以夸张、迷茫等表情,更重要的是将“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广告语用在自己的广告宣传中,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认为,苏州朗动直接使用原告巨资宣传投入和长时间使用的广告语,采用相似的广告宣传页面,在广告装潢上整体向其靠拢,本身就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也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与混淆,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属于其的竞争优势,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20.45万元。
7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企查查”方面,截至发稿尚无对此事的回应。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