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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村电商要帮农民买商品更要帮卖商品

互联网 2015-11-11 03:57:00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原标题:老铁:农村电商要帮农民买商品更要帮忙卖商品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就在同一天,媒体披露,有农村淘宝合伙人认为项目所占精力过多,且要面临较大的运营压力,打算尝试无压力可兼职的其他电商模式

原标题:老铁:农村电商要帮农民商品更要帮忙卖商品

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就在同一天,媒体披露,有农村淘宝合伙人认为项目所占精力过多,且要面临较大的运营压力,打算尝试无压力可兼职的其他电商模式。不过笔者认为,这对农村电商生态的完善并无好处。

万事走捷径固然可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效果。譬如去年蓬勃兴起的微商。但在缺乏平台监管、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多数微商已经难以为继。

以小聪明占领社交软件的信息流、以人海战术外加蛊惑性语言获得用户,这种低投入高产出的模式并非微商专利。如今农村电商已经大有“微商”之势。

就以媒体披露的村淘合伙人出走事件为例,其焦点并不在合伙人为何要离开,而是这种兼职投机的合伙人是否适合农村电商的发展。换言之,农村电商究竟是需要类微商团队导流量、导用户,还是需要专职人员全身心投入。

首先,兼职人员无法完成农村电商生态的完善。在村淘模式之初,合伙人的主要使命在“代购”:帮不具备网购习惯的农村居民购物。此模式对合伙人无太高要求,代购一单即可获得一笔收入。

但笔者以为,农村市场之所以成为电商要攻克的“最后一块阵地”,主要还是因为农村市场缺乏完善的电商生态,诸如物流、购物习惯、农产品的电商化销售等等。

作为村一级电商的主要推动者,农村电商合伙人应该肩负整合电商生态诸多环节的使命和责任。只有待电商生态完全成熟,合伙人也才能真正获得较为稳定可观的收入。

因此不难发现,短视的仅以“代购”为目的的合伙人,短时间内有可能取得不错收益,但此种模式如无源之水,很难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合伙人离开村淘可谓市场的正常优胜劣汰,与模式并无关系。

其次,人海战术并非农村电商最佳选项。笔者认为,如果电商企业再以人海战术占领市场,恐怕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人海战术中企业最大的资源并非产品而是代理人的人际关系。而农户选择何种电商平台要考虑服务、价格、产品丰富度、物流便捷等诸多因素,仅靠人际关系显然是很难打动用户的。

最后,农村并非产品倾销地。在大多数企业的心目中,有着6亿人口的农村阵地绝对是个极佳的产品倾销地。多数商业模式的出发点旨在挖掘农村用户的购买力,将产品销往农村以维持其增速。

农村居民固然有享受优质低价商品的冲动,但同时也有通过电商获得丰富收益的权力。电商本就应该包括买卖两种行为。

相比较倾销模式来说,村淘是将服务站视为各地特产的出口,合伙人不仅要为村民“代购”,更要为其“代销”农副产品。如此也才能真正使农户通过电商形式获得收益,电商对农村的改变也不再仅停留在购买环节。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电商环境显得有些“恶劣”:移动信号时而不畅、宽带普及率低、快递业滞后、用户缺少网购经验等等。这些“短板”靠几家企业显然难以弥补,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去完成。

国办此次发布的《意见》更多地可以看作是对政府的一种督促,甚至可以将电商化程度作为地方政绩的考核指标。而对于企业而言,如何与地方政府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尤其需要协调物流、硬件等多方面的问题。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微商形势已大不如前,微商代理纷纷转行。在此提醒电商平台以及各级合伙人:农村电商不好走,莫要将微商作为榜样。

(作者为财经专栏作家)

标签: 商品 评论 农村 电商 农民 更要 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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