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中熙、丁静、樊曦等一面是传统的“招手叫车”,一面是新兴的“网络约车”。在过去的两年间,挟移动互联技术的“劲风”,“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多种网络约车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
◎齐中熙、丁静、樊曦等
一面是传统的“招手叫车”,一面是新兴的“网络约车”。在过去的两年间,挟移动互联技术的“劲风”,“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多种网络约车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
不过,在收获服务好、价格低等赞誉的同时,网络约车也因没有资质、权责不清、缺乏监管等遭遇多方质疑。面对现实问题,该如何让传统行业和新兴业态融合发展?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专车”等新业态有望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
网络约车处于“灰色”地带,是取缔还是“漂白”?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满大街都是拿着手机等专车的。”许多的哥抱怨,自从专车出现,自己的月收入大幅减少,工作量却几乎增加了一倍。可与之相对应的是,人们越来越青睐手机约车,认为其比出租车便宜、叫车更快以及服务更好。
用户数量的增长和用户习惯的改变,倒逼监管层重思出租车改革。在交通运输部下发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之前的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率先表示已向滴滴快的发放互联网专车平台的牌照,对约租车行业发展实施准入管理。
按照监管部门的思路,此次改革原则是“鼓励创新”。改革明确,将新业态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构建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虞明远认为,鼓励专车发展是方向,但是专车必须接入行业城市的出租车管理平台。企业要逐步接受政府的规则,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通道。
新业态的出现,必将改变旧有的格局。面对网络约车的“攻势”,“专车合法化”能否带来新老业态的共存共荣?
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出租车137万辆,从业人员261.8万人。长期以来,出租车市场被看做一种可以“经营”的资源。上世纪80年代,除北京、上海、天津三大直辖市之外,各地纷纷采取“有偿使用”和“拍卖”的手段,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
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管制太死、份子钱高、没有退出机制以及难以提高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出租司机抱怨管理成本太高、超时劳动;乘客反映“打车难”、“服务差”。
在艾媒咨询CEO张毅看来,网络约车的出现成为推动出租车改革的契机。
按照上述征求意见稿,改革将针对新老业态实行差异化管理:巡游出租汽车既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开展预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
“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的矛盾,可以通过市场调节。”中国交通运输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昌认为,让出租车司机拥有成为“专车”司机的选择权,并逐步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打破垄断经营。
技术的进步、市场的热捧让网络约车有望取得“合法”身份。然而,“互联网+出租车”属新生事物,并不完美,且行业管理规范还不健全,如何规范管理,尽量避免管理漏洞和负面影响,是此次改革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提出要规范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依法实施许可管理,市场运力规模调整主要通过设置不同的车辆准入条件实现。
对于网络约车经营者,监管部门要求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此外,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车经营者还应为乘客购买保险,并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
(作者为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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