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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牌照一张未发 管理办法仍然扑朔迷离

互联网 2015-08-26 10:00:16 转载来源: 网络整理/侵权必删

文/shitou“股权众筹”成为近期媒体关注的热点之一,央行联合十部委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前,证监会严查在后,更有媒体报道称股权众筹“京东、平安和阿里”之外一炮轰死……一时间,业界乱了,公众更是摸不着头脑。试问,如果连证监会的“亲儿子”――“中证众筹平台”,都得连夜更名“中证众创”,这世界上还有人能说清楚“股权众筹”试点究竟是什么吗?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股权众筹”试点究竟该如何推进?只有正本才能清源,记者费劲周折找到证监会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获得的明确信息有两点:一、众筹管理办法基本成稿,相关标准与市场预期差别较大;二、仅三家或四家拿到股权众筹牌照的传闻不实

股权众筹牌照一张未发 管理办法仍然扑朔迷离

文/shitou

股权众筹”成为近期媒体关注的热点之一,央行联合十部委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前,证监会严查在后,更有媒体报道称股权众筹“京东、平安和阿里”之外一炮轰死……一时间,业界乱了,公众更是摸不着头脑。试问,如果连证监会的“亲儿子”――“中证众筹平台”,都得连夜更名“中证众创”,这世界上还有人能说清楚“股权众筹”试点究竟是什么吗?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股权众筹”试点究竟该如何推进?

只有正本才能清源,记者费劲周折找到证监会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获得的明确信息有两点:一、众筹管理办法基本成稿,相关标准与市场预期差别较大;二、仅三家或四家拿到股权众筹牌照的传闻不实。因众筹业务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故此肯定谈不上牌照发放的问题,更不可能有几家提前拿到牌照。传闻虽事出有因,但绝对属于误导。在证监会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公”“私”之间是否有路

由于从官方渠道拿不到更多支撑,记者只能迂回求证。行业内权威专家最多的“合伙圈”首席经济学家、著名财经专家贾康此前表示:股权众筹作为新生事物,需以改革的智慧对待,从发展的角度着眼。首先给出试和闯的发展弹性空间,同时要以规范封杀风险点。与其同属华夏新供给研究院的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则非常看好股权众筹的未来。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股权众筹属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延伸,定位相当于五板或者新五板,未来将为中国培育一千万家初创企业。

据多方了解,姚由央行货币政策司调任金融研究所不久,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研究,在前不久由央行签发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中贡献颇大。一位熟悉姚所长的业界朋友向记者表示,在姚看来,《证券法》修改才是股权众筹创新之关键。而由他参与的《指导意见》正为《证券法》修改留下空间。

某互联网金融法律专家向记者指出,证监会前不久的《通知》符合现行《证券法》。因为,按照现有法律框架,只有“私募”与“公募”之分。现行《证券法》与《指导意见》并用,“公开”或只能是“公募”。但按照姚余栋所长的设想,如果年底的《证券法》修改对众筹平台上“公开”发行给予了豁免,则情况会大不相同,届时“大私募小公募”也将是“公开”,那将是历史性创新与重大突破。

熟悉姚的一位业界人士透露,姚提出所谓“大私募”是考虑到“私募”门槛太高,“公募”门槛太低、风险过高;故而在合格投资人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大私募”鼓励金融创新,也完全符合贾康所说的“改革智慧”,解决的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先一公里”的难题。

额度大小之辩

相较人民银行的“高瞻远瞩”,证监会的态度则更为直接。合伙圈平台的另一位专家,中国人大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近期,主管部门会先就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然后再就股权众筹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两项业务实行分开管理。政策落地后,再由相关平台对其所从事的股权众筹业务申请牌照。其中,对于股权众筹业务,出于风险把控考量,将设定其单个项目融资额上限为300万元。”

简单调查发现,大家投、众投邦、京东私募股权众筹频道上在融资的单一项目融资额度动辄上千万、两三千万的也不在少数,单个项目最高300万的额度显然满足不了业界的胃口。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界大佬对记者表示,额度低一点并不是问题,实操中完全有可能通过小额多次融资解决,针对个人投资额度的门槛才是关键。当记者询问这个门槛是多少时,对方仅表示会大大低于现行标准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就此询问了几位业内人士表述不一,有认为至少是十万起的,有认为2万的,更有人称是2000上限的,究竟哪个版本更接近证监会的管理办法不得而知。不过,如果按单个项目300万的上限计算,以两千元作为个人投资上限,则一个项目需1500人合投。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即便老牌众筹平台注册的实际投资人多的也不过几千人,单人投资上限显然更影响众筹项目的实操。

“众筹业务管理办法尚未发布,该办法会怎样定义众筹还存在很多变数,”合伙圈首席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对此则表达了审慎的看法,“一些已经是巨无霸的企业,还在网上进行所谓的股权融资等等,这些可能会导致股权众筹意义过于宽泛的存在。”此前,他前公开表示“当前众筹中有两条红线不能触碰,一是不能演变成非法证券活动,二是不能逾越非法集资的刑法底线”。与此对应的是,8月20日,被业界称为“股权众筹第一案”的“人人投”与诺米多互诉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平台诉融资方提供虚假信息、影响投资人利益;融资方则对“人人投”平台的合法性进行质疑。

管理办法最快九月出台

股权众筹道路不明,监管办法细节扑朔迷离,业界相关问题逐步暴露。记者就此咨询了一些媒体同行,他们都对股权众筹话题非常关注,并对相关监管办法的出台充满期待,尤其是办法出台的具体时间。

对于证监会相关监管办法的出台的具体时间,前述证监会相关人员只说“很快”。记者稍作梳理后发现,证监会针对众筹平台的统计调查表近期已经通过各地的证监会下发,并将于下周回收,几百家众筹平台的资料统计、汇总后才能商讨确定相关标准,时间至少再需要一到两周左右,所以9月中旬当是最快速度。如果按照央行金融所姚所长的观点,等《证券法》修订为股权众筹找到“第三条道路”,则时间将会拉得更长。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完成初审,目前进入二审阶段。最新安排显示,其二审最早不会早于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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