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康[《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网贷平台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这意味着以前很多平台的增信方式不会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
易康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网贷平台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这意味着以前很多平台的增信方式不会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未来通过P2P平台担保与垫付的行为或遭禁止]
8月12日,P2P公司米缸金融与保险企业天安财险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携手打造履约保证保险。由此,米缸金融将成为首家与保险公司全面合作的P2P公司。
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向《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介绍,此前P2P公司也有与保险尝试合作的,如“精融汇”等。但保险公司与P2P公司完全基于市场意愿合作,规模达到几十亿级别的在国内尚属首家。
根据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此次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者在米缸金融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天安财险承保,如果出现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则由天安财保公司按照保单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新规力促P2P联姻险企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后,互联网借贷平台被明确定义为信息中介。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以前很多平台的增信方式不会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未来通过P2P平台担保与垫付的行为或遭禁止。
《第一财经日报》梳理发现,目前国内P2P公司在提供担保上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二是由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无限期逾期垫付”担保,三是P2P公司提供一部分准备金,从投资者资金中抽取一部分进入准备金账户,有坏账时拿出来担保。
即将出台的监管细则犹如悬挂在P2P平台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宣告P2P平台担保模式的破产。但如果平台毅然放弃担保,投资人也并不买账。
网贷之家对P2P平台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网贷平台投资者最看重的9个问题中,资金安全排名第一,占57.6%。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P2P平台收益率位居第六,只占4.95%。
曹晓峰指出,一方面,P2P平台安全性的不足与投资人对安全性需求间的矛盾,已大大限制了P2P行业投资人群规模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意见》强调P2P平台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在此背景下,米缸金融与天安财险在履约保证保险方面实现全面合作,无疑是为行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尝试。
天安财险副总裁张宇生认为,保险公司担保与担保公司担保存在很大差别。首先,对于保险公司的监管是保监会,监管十分严厉,与担保不属于一个金融体系。第二,保险建立在大数法则、风险控制、互助互利基础之上。而担保某种意义来说是一对一的一种保障,二者在概念上也存在区别。
此外《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日前出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也为保险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划清红线。两条政策合力为P2P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提供了机会。
P2P联姻险企:各有生财之道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P2P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联姻”主要有两大模式。
一类是“内外兼修”模式:由P2P公司购买保险或与保险公司合作增信。其中一种是信用保险,另外一种是给投资者账户资金安全投保以及给借款人投资以外险。
第二类是“主内”模式:P2P公司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层次的产品合作,例如保安质押融资产品等。
P2P公司联姻保险公司后,两家如何赚钱?它们的盈利模式也成为外界好奇的焦点。有保险的P2P模式究竟能不能降低P2P生态链条里面的融资成本?
8月12日举办的互联网金融+P2P模式圆桌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指出,尽管有保险的P2P企业收益率可能没有其他平台上的那么高,但是因为其可靠性,同时对中小企业起到帮助作用,将换来整体的规模扩大。同时,P2P作为这样一个信息中介,将取得规模上的优势。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表示,保险公司靠资本驱动,P2P公司靠轻资产驱动,两个盈利模式不同,但合作可以使彼此受益。
郭大刚进一步指出,P2P平台与保险公司联姻后,相信更多合规投资者(不是风险无意识投资)会增多,这些人从他们的投资行为里面可以合理表达投资力量而且能赚到钱。投资者挣到钱,P2P平台也会挣到钱,因为平台能够获得更多投资人的信赖。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公司承诺了风险,既然高风险就应该高回报,原来保险产品线当中没有太多高收益产品而是有风险量型的。更多资本金做P2P承保会有相应的高收益,所以保险公司也会非常成功。”郭大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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