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火如荼的新三板交易背后,制度完善和建设也正在提上日程。“这两年新三板正处在制度完善期,新的交易制度和新的市场需要一段的磨合期
在如火如荼的新三板交易背后,制度完善和建设也正在提上日程。
“这两年新三板正处在制度完善期,新的交易制度和新的市场需要一段的磨合期。”北京一位新三板投资者向记者表示。
近期证监会对新三板的一系列监管动作也说明,这个新市场乱象丛生,然而乱象背后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市场需求,只是现有规则不能实现,因而产生了灰色路径。
针对股东减持的“灰色路径”,近期做市商建议推出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消灭转让的灰色路径。
转让灰色路径
新三板交易制度设计正在显现出局限性。
近日,记者从某做市商处了解到,一家做市企业的股东想要在短时间内将股票转手,但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该股东只能找到其做市商,希望通过做市商帮助他以一定的价格区间将手上的股票尽快减持。
券商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股东希望我们可以很快把股份转让出去,并且也给定了价格,但目前做市商制度的框架下,我们得绕个圈子,一边接该股东的股份,另一方面找接盘的机构。
而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已游走在灰色的边缘。而近期股转系统组织做市商自查,其中便提到了相关的内容。
记者从券商处获取的做市商自查文件中看到一条自查内容即涉及上述情况。这条自查内容名为“其它合规风险控制情况”,主要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第14条有关合规风险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于内幕交易、与挂牌公司约定交易价格、串通报价、账户间对倒敲交易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预防措施及实际执行情况。
而上述交易显然就属于做市商与挂牌公司约定交易价格的例子,而就记者了解,这并不是孤例。
除此之外,做市商还有帮投资机构代持的情况。
记者从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处了解到,由于近期新三板定增市场火爆,投资机构太多,最近一次定增无法满足所有投资机构,最后与做市商达成一致,由做市商帮一些投资机构代持一部分定增额度,等定增股票在市场上开始流通之后,再由做市商转卖给投资机构。
上述的灰色路径均和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局限有关。
目前新三板设计的交易制度有三种,第一是协议转让,这也是目前85%以上的新三板挂牌公司选择的交易方式;第二种是做市转让方式,这也是目前股转系统主推的交易方式;第三种为集合竞价,目前尚未推出。
以上三种交易方式,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只能选择一种。
因此,目前采用做市商转让方式的企业,投资者想要买卖其持有的股票都必须通过做市商来进行。但目前新三板流动性不充裕,像上述例子中的股东大规模减持,通过做市交易制度就很容易走入灰色路径。
建言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
对上述情况,做市商们希望可以借鉴A股的大宗交易制度,通过完善交易制度来规避“灰色路径”。
一位北京地区做市商部门的人士表示:“一些企业做市了之后,因为流动性相比协议转让或是未挂牌之前有了一定的提升,股东想进行减持。但这个量有时候比很多中小投资者要大,通过做市商批量卖出并不那么容易。新三板可否借鉴A股的大宗交易平台设计,即企业股东减持的量大的话,可以走大宗交易平台。”
沪深交易所设立大宗交易平台的初衷就是为了给大宗减持提供一个便利的通道,通过这一平台可以进行一对一的专场交易,由于不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交易,因此即便交易额度巨大也不会对二级市场相关股价产生重大冲击。
对于大宗交易平台的建立,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可以与优化协议转让结合在一起。
关于协议转让的优化,记者从接近股转系统人士处获悉,可能的几种安排包括未来协议转让会被剔除,或是将协议转让安排在盘后进行。
一位沪上地区大型券商做市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协议转让放在盘后进行的话,可以考虑借此开通大宗交易通道,因为从类型上看,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情况更加类似。
除了大宗交易通道之外,一些做市商还呼吁未来能够建立风险对冲机制。
金元证券做市商部门负责人何旭表示,最有效的风险对冲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引入做空机制,改变一边倒的做多机制。不过做空机制引入的前提是新三板的成分指数和做市商指数、样本股的数量要达到一定的稳定程度,但目前样本股的数量还比较少,体量还比较小,可流通的股本有待提高。目前A股流通盘大约在25%,而新三板目前股票平均流通股占比仅为5%-10%。
而第二种风险对冲机制便是解决目前新三板较为强烈的供需矛盾,方法是通过做市牌照审核批准速度,加快加大做市券商基数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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