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封也可无理由退货 网购新规今日正式实施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郭文杰 通讯员杨婷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有哪些亮点?昨日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就《处罚办法》的亮点进行了分析...
互联网 2015-03-15 08:39:07 -
正在起草互联网金融新规 周小川
互联网金融是近两年两会持续关注的话题。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答记者时表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新政策目前还在起草讨论之中,估计应该不久就会与大家见面...
互联网 2015-03-13 09:51:06 -
互联网金融进一步规范时机已到 人大代表王均金
导读王均金提出,互联网金融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应尽快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前瞻能力,在现有法规、制度基础上,对其进行动态修订、补充与完善,弥补现有监管制度在覆盖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空白;加快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互联网涉及的技术环节较多,对于互联网金融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应尽快提上日程...
互联网 2015-03-13 01:15:06 -
规范网络空间 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军代表
新华网 图(杨祖荣/解放军报)随着网络低龄化的普及,如何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已成为当下军队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课题。“要打好网络环境下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提出这条建议的,是成都军区某部副指导员颜建刚代表...
互联网 2015-03-11 08:30:07 -
已拆封可退货 网购新规15日施行
新规 “已拆封”不能拒退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披露的信息,这份即将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是有关无理由退货的处罚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何为故意或无理拒绝?办法列出了四种情形――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互联网 2015-03-10 19:15:04 -
网购新规"拆封可退货"引争议
【网购新规“已拆封可退货”引争议:或令人们买到二手产品?】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产品“已拆封”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这一办法因维护网购权益受到消费者欢迎...
互联网 2015-03-05 23:48:06 -
拆封退货网购新规引争议 缺乏细则或打折执行力
已经拆封的网购商品,到底能不能无理由退货?根据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拆封”等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这一新规在消费者、专家、电商从业者间引发争议...
互联网 2015-03-05 04:24:04 -
请自觉遵守 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出炉
站长搜索( www.adminso.com):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出炉,请自觉遵守 被鸡汤段子刷屏、被代购信息骚扰、被“美颜”照欺骗……相信大家的微信朋友圈中,都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并且对此嗤之以鼻。近日,26条网友自发编撰的“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在微信中被争相转发,部分条款引起大家的共鸣...
业界动态 2015-03-02 11:24:06 -
网购7天内退货不需理由!明天将实施新规盘点
站长搜索( www.adminso.com):网购7天内退货不需理由!明天将实施新规盘点 站长搜索讯 从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诸多新规将正式实施,诸多例如假冒“普京”、“奥巴马”、“中纪委巡视组”等违规账户名称都将被处理。不过,三月份将要实施的新规可不止这一个...
业界动态 2015-02-28 17:03:11 -
个人在网上发布危险品信息违法 六部委新规
站长搜索( www.adminso.com):六部委新规:个人在网上发布危险品信息违法 站长搜索讯 2月16日消息,今天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事项进行了规范,禁止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
业界动态 2015-02-16 23:00:05 -
亚马逊无人机送货方案或因FAA新规夭折
站长搜索科技讯 2月1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周日公示了一套关于无人机驾驶的新规。这套新规可能会令亚马逊公司的无人机送货大计化为泡影...
互联网 2015-02-16 17:09:04 -
新规禁止个人在互联网发布危险品信息
中新网2月16日电 今日,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依法查处、打击涉及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定》中指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以及从事危险物品相关工作的教学、科研、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单位...
互联网 2015-02-16 14: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