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门搜索 > 郑渊洁放弃商标维权背后:曾停刊《童话大王》专心维权21年只成功37个

郑渊洁放弃商标维权背后:曾停刊《童话大王》专心维权21年只成功37个

04/1820:11

郑渊洁放弃商标维权背后:曾停刊《童话大王》专心维权21年只成功37个

4月18日,@郑渊洁微博发布告别书,称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未经授权,被不法商家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用于兜售各种商品。

郑渊洁表示,21年来只维权成功了37个侵权商标,平均每个侵权商标维权成功需要6年时间。维权时间最长的一个侵权商标舒克内衣商标用了19年时间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才维权成功。还有673个侵权商标没有维权成功。

郑渊洁在告别书中宣布,从今天起,自己将告别商标维权,不再对侵犯其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在先权益的673个侵权商标维权,同时,写出的作品包括已经写出的长篇小说等永远不再发表。因为发表了将面对商标侵权而难以维权成功。“作品是作家的孩子,面对孩子可能遇到的风险,任何监护人都不会掉以轻心都会采取万无一失的措施。”

“童话大王”停刊维权

郑渊洁于1981年和1982年原创了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知名文学角色。他们陪伴了中国70后至10后5代读者。和他们相关的书刊发行量超过3亿册。

翻看郑渊洁的微博,可以发现这位“5G冲浪”的作家除了和小读者们频繁互动外,更多的是在为自己书里的角色名维权。

据了解,此前,郑渊洁在微博上宣布,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自2022年1月停刊,并附上《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其中解释称,停刊的主要原因是要“拿出全部精力对侵权商标进行维权”。

图源:中青报客户端

“因为《童话大王》是月刊,每月中旬都需要截稿,这么多年特别忙,最近开始就闲下来了。”按郑渊洁的说法,他为3个商标累计维权了32年。“我希望用这种停刊的方式唤醒更多人重视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郑渊洁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1985年,随着《童话大王》的创刊,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一大批文学角色,随着郑渊洁的童话声名远扬,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

然而若干年后,谁能想到,这些角色统统被注册成了商标:“皮皮鲁”成了猪皮肉,“舒克”变身为内衣品牌,“童话大王”则成了童装电商的旗舰店。在这些年的维权路上,郑渊洁几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把《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背得滚瓜烂熟,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取证维权,但“战绩”并不出彩,郑渊洁透露,自己平均每“拿下”一个争议商标要花6年时间,耗费约9万元。

商家曾使用童话角色兜售电子烟

在众多商标维权中,其中,“皮皮鲁”“舒克”“童话大王”3个商标的维权“拉锯战”,已经持续数年。以“皮皮鲁”商标的维权为例,在郑渊洁起诉后,被起诉企业的商标起初被裁定为无效。后该商标注册人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后又发回重审,经相关评审机构裁定该商标可以使用,郑渊洁又继续起诉……因为维权过程一波三折,且没有取得最终的胜利,郑渊洁心力交瘁。

关于“舒克内衣商标”,对方曾公开表示,“我们用的舒克就是郑渊洁的舒克,他的读者长大了,应该穿内衣了,所以我们就用他的了。”

郑渊洁在接受中青网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市美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非法使用他原创的文学角色“舒克贝塔”销售电子烟,电子烟产品的包装盒上印有“贝塔”字样,微信公众号的产品介绍亦有使用“舒克贝塔”字样。

2019年和2020年9月11日,他曾两次投诉该公司。目前,此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因“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封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业混淆行为,已对其立案查处。

“在侵犯我的知识产权诸多企业中,使用我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舒克贝塔’通过互联网向青少年兜售电子烟,是最恶劣的侵权行为,没有之一。”郑渊洁愤慨地说。

商标维权为何这么难?

“将我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21年只维权成功37个侵权商标”,“还有673个侵权商标没有维权成功”,郑渊洁在告别书中提到。作为连载了36年的月刊,《童话大王》拥有大量文学角色名称,也让郑渊洁成为商标维权斗士。

郑渊洁称,他于1981年创作了皮皮鲁,1982年创作了舒克,1985年创办《童话大王》杂志。据第一财经消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可发现,舒克、皮皮鲁、童话大王的商标分别于2009年、2010年、2011年被他人获准注册。

其中,“皮皮鲁”被注册的是第29类肉、肉干等制品,“童话大王”和“舒克”被注册的是第25类服装、套服等商品。而在这之前,郑渊洁并未注册这些类别商标。因此,也陷入了几十年的商标维权。

“我国的商标管理是注册审查制,以注册主义作为商标管理的基本原则,未注册的商标很难受到较好的保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告诉第一财经。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法还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也就是说,即使某个恶意注册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但如果在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前,其注册时间已超过五年,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就无法援引在先权利条款宣告该商标无效。意味着对于注册超过五年的商标,郑渊洁不得不援引其他条款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贵州省贵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清凯律师认为,将别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名称等抢注成自己的商标,其目的就是借助人物名称的影响力,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这从主观上就是一种恶意,不具有正当性。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诸如“皮皮鲁”“舒克”等特有短语人物由权利人独创,按理说,权利人应该享有著作权,但在目前的法律体系里找不到对应的权利归属和保护依据。

编辑:高鑫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标签: 商标 郑渊洁 维权 舒克 贝塔 文学 童话大王 童话 皮皮鲁 大王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

站长搜索

http://www.adminso.com

Copyright @ 200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站长搜索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打开手机版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站长搜索目录系统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