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拆分谷歌,是欧洲议会预计不久后将通过的“无约束力”决议力推的一件事。欧盟委员会有权利寻求拆分谷歌,但鉴于实际操作和法律上的挑战,它不大可能会那么做
据国外媒体报道,拆分谷歌,是欧洲议会预计不久后将通过的“无约束力”决议力推的一件事。欧盟委员会有权利寻求拆分谷歌,但鉴于实际操作和法律上的挑战,它不大可能会那么做。
该决议很可能会是将谷歌的搜索引擎与它其余的业务分离开来。毋庸置疑,如果这一决议获得通过,谷歌将会遭受巨大的损害。在看到该决议的草案之后,路透社上周五如是报道称:
“该动议呼吁欧盟委员会考虑将以搜索引擎与其它商业服务拆分开来为目的的提议作为潜在的长期解决方案,从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事实上,欧洲议会不能要求谷歌进行业务拆分,该动议将只有象征意义,但该举表明欧洲的反谷歌情绪加剧。它也给处于反垄断争端中心的欧盟委员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欧盟委员会在欧洲对于垄断行为的处治确实拥有决定性权利,其中包括罚款和“结构性补救措施”。在过去的两年里,该委员会一直在努力跟谷歌达成自愿性和解,但未能如愿。
前欧盟反垄断事务专员杰奎因・阿尔穆尼亚(Joaquín Almunia)在11月1日离任前并未能跟谷歌达成和解,尽管他曾有几次觉得自己拥有对各方都有利的和解方案。不过,其提议持续遭到利益集团和包括微软、Yelp、TripAdvisor在内的公司的联合反对,后者通过游说和发出强烈的反对接连挫败了数项和解提议。
它们以各种调查研究为依据来诟病那些和解方案是徒劳无益的。
如今,丹麦前经济部长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从阿尔穆尼亚手中接过欧盟委员会的权杖。她还没公开表达过自己对谷歌的看法,只是说她会研究具体的情况,拿出审慎的态度。
然而,该委员会面临的压力日渐增加,从潜在的欧洲议会决议可见一斑。欧洲各国纷纷实施反谷歌的版权法规。这些行动很多情况下将谷歌当做本国新闻业问题的替罪羔羊。
欧盟委员会可实施两类反垄断纠正措施:“承诺”,以及“禁令”或“结构性纠正措施。前者属于企业自愿签署的协议,欧盟当前跟谷歌的和解提议归属这一类。
结构性或禁令式纠正措施是欧盟委员会可在认定违反反垄断法规行为后实施的一种措施,谷歌目前尚未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结构性纠正措施可以包括罚款,也可以包括资产剥离――也就是说它有权要求企业“拆分”。因此,对于欧盟委员会是否有权“拆分谷歌”的问题,它至少理论上有这样的权利。
媒体也多次报道过,欧盟委员会也可以对谷歌施以数十亿美元的巨额罚款。总之,该委员会有很多的执法选项可以动用。其中,自愿性协议或者承诺类纠正措施对于各方最有利。不过欧盟委员会在过去10多年实施禁令或结构性纠正措施已经有十多次。
2009年,欧盟委员会与被指滥用IE浏览器市场支配地位的微软达成了自愿性协议。该公司承诺将采取包括将IE跟Windows操作系统“解绑”在内的一些措施。2013年,微软被发现并未能全面遵守那些和解协议,因而遭欧盟委员会罚款近7亿美元。
美国监管机构认为谷歌搜索并不存在垄断行为,因而没有针对该公司实施广泛的结构性纠正。因此,从各个层面来看,要将谷歌的搜索业务与它其它的业务拆分开来会非常困难,即便可行,也只会涉及该公司的欧洲运营――这也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维斯塔格可能也会认识到欧洲议会呼吁的解决方案在实际操作和法律层面面临的挑战。她和她领导的组织不大可能会走这一条路。不过他们可能也清楚当前的和解方案名存实亡。
很显然,欧洲将会对谷歌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但具体会是什么要求还有待揭晓。
译者:乐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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