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29日电 (记者胡健)近日,《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导则》印发,提出摸清草原资源家底,本着“黄土不露脸”要求,完善草原生态修复保障体系。 《导则》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在“两山七河一流域”(太行山、吕梁山,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黄河流域)涉及的退化、沙化和盐碱化草地,撂荒弃耕地,林下间隙等区域,实施林下种草、退耕还草等措施修复生态
本报太原6月29日电 (记者胡健)近日,《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导则》印发,提出摸清草原资源家底,本着“黄土不露脸”要求,完善草原生态修复保障体系。
《导则》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在“两山七河一流域”(太行山、吕梁山,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黄河流域)涉及的退化、沙化和盐碱化草地,撂荒弃耕地,林下间隙等区域,实施林下种草、退耕还草等措施修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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