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网站目录(www.adminso.com):中移动的流量、肯德基的鸡腿应该去哪儿? 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钟天华的“鸡腿理论”再次成了各大电视台和网站的讨论对象,钟天华说,“流量清零是国际惯例。流量套餐就和肯德基套餐一样,套餐一定是比单买要便宜
AS网站目录(www.adminso.com):中移动的流量、肯德基的鸡腿应该去哪儿?
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钟天华的“鸡腿理论”再次成了各大电视台和网站的讨论对象,钟天华说,“流量清零是国际惯例。流量套餐就和肯德基套餐一样,套餐一定是比单买要便宜。不能说到肯德基买个套餐,薯条吃完了,把鸡腿还回去吧?”作为业内一个小从业者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谈谈鸡腿和流量应该去哪儿!
我认为将两种不同属性的业务形态扯倒一起比较本身就占不住脚,而且混淆概念使得用户甚至肯德基都抓住把柄进行反驳,再次成为通信业的笑柄,甚至有媒体总结历年来两会上那些吐嘈通信业的事,真的让人听着不那么舒服。
通信行业的宣传一直被业界所诟病,而造成这种宣传的误区到底在哪里,可以用某业内人士的话解释“媒体都去研究运营商战略问题,而运营商搞技术的却在干媒体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究其原因还在于三大运营商自身在宣传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平时很少跟媒体沟通,出现问题也不及时做解释,往往任由大众和媒体解读。而内部技术人员看到媒体上各种胡言乱语,又对公司宣传极为不满,认为自己很委屈,因此在自媒体和社交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员工不甘被误解和批评,纷纷拿起“笔杆子”做起了记者的工作,想来也不怪。但屁股决定脑袋,作为从业者不管怎么解释,还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谈问题,想要得到用户的认可仍然是不可能的事。比如最近的“一夜房子归移动”和这次的“鸡腿论”等等问题,就很难在舆论上获得支持。(纯属个人解读!)
因此,在等待“飞机去哪儿”的复杂心态下,试着回答一下鸡腿和流量的问题,身为通信业的一个小成员,甘当炮灰,供大家吐嘈。
肯德基单点和套餐的关系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就是想要吃饱吃好,单点贵套餐会更便宜,当然也会搭售一些你不喜欢吃的东西,正是利用这个心理,套餐往往可以销售出更多食物,当然也深得用户喜欢,毕竟吃肯德基,你不可能只吃个汉堡,还得吃鸡翅、冰激凌或者喝可乐吧。电信业务其实也是这个道理,用户除了打电话,还得用短信和流量等其它业务,如果按照每分钟,每条短信和每M流量销售,根据现在的业务形态,估计没几个人承受得了(尤其是流量)。套餐就是为满足不同人的需求而设计的组合,如果不够用或者用不完,说明选择有误,应该进行调整,运营商应该建立大数据分析,帮用户合理选择套餐标准。(至于每个汉堡、鸡翅和可乐的定价是由各种原材料成本、运营成本及利润要求等换算所得,而每分钟、每条流量以及每M流量价格则是建网及维护成本、运营成本及利润诉求等综合因素换算所得)
对于退不退和谁做主的问题本来就是两个概念,肯德基肯定是不会退的,因为食物属性(是否变质等)使得这些售出的食物不可能退回再卖给其他人(用户也不会接受),至于你剩的食物爱怎么处理虽你,这是用户的权力,而且也很容易处理。电信套餐有着类似的情况,选择套餐就是认可了运营商给你的优惠条件,如果你要退回去,哪说明你是违约,提出这样的要求就不合理。当然,运营商应该容许用户有修改套餐的权力和明确修改套餐的条件。那么,剩余套餐业务能否收回,从产品属性上很难定义,因为电信业务作为信息产品是无形的,业务的提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简单的数字计量背后是庞大的实体网络和管理和运维体系,少数人的剩余业务转移到下一个时段使用不会对网络和管理造成什么大的影响,如果大量的剩余业务转移和使用则势必会引发各种突发情况发生。另外,因为电信业务属于无形的信息产品,用户也不可能像肯德基的产品一样打包回家自行处理,而是需要运营商在后台支撑系统方面给予支持才能进行简单的处理(比如转让或者转入下个计费时段),因此不能简单的和实体产业,尤其是肯德基这种提供实体食物的业务形态进行比较。
至于说用户的套餐剩余到底该怎么处理的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一来,选择套餐本来就是合同约定的东西,国际惯例都是套餐到时自动清零的政策,那么把这个问题非要拿出来讨论,本身就是一种以偏概全,钻牛角尖的东西。二来,电信业务属于信息产品,运营商要为用户的电信业务提供各种保障,而且保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那么如果把这些剩余的套餐业务不清零,而是转移到其下个时段的套餐内,那么,运营商是不是也可以收新的管理费、存储费、网络拥堵费呢!(运营商为单个用户每个月的服务成本支出并没有因为你没用或者少用网络而减少!)而这个费用怎么收,收多少是不是又是一个扯皮的事呢?第三,任何一个地方的运营商网络都服务成千上万的用户,有着很强的普遍服务和公平服务的属性,试想,如果这个月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没有使用完套餐业务,而都集中到下个月某个时段使用,那么势必给网络造成巨大的压力,那么是不是又会损害和影响那些没有转移套餐业务用户的使用权力和网络感知呢?
因此,我认为简单要求把“套餐剩余业务到时转移”看似合情但既不合法理更对运营商和其它用户不公平!
当然了,根据电信行业这几年得地位,似乎用户提出这样得需求,也有点不得不改的势头,因此我觉得也可以适时而变,比如在月套餐快要到期时,可以转让流量给别人(低价或者赠予),既然运营商可以发条短信购买流量,我觉得也可以支持用户转让自己的剩余流量,但是我仍然坚持当月的流量必须当月消费完或者放弃。当然,看似这么一点点改变,对于运营商而言,又是一项很大的工程,需要在计费等多个环节进行调整。也许很多业内人士又会吐嘈,这对运营商不公平,但事实就是随着产业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也要变化的看待用户需求,并善于用变化的策略来应对需求。与其同用户对抗,不如主动变化应对用户需求。这就如同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不断用新业务(OTT等)革命运营商的传统业务一样,如果单纯对抗和采取守势,甚至是类似于之前的用信令风暴这种电信术语去解释都是乏力的,根本阻止不了对方的进攻。尤其是在电信产业高度开放的环境下,寄希望于政府的管制更是不可能,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变化的策略,积极的应对,更多的创新来应对产业的变化和用户需求的变化!
否则,这个产业,永远也无法逃脱被吐嘈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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