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固原城管收走“摩拜单车”已一周:要入驻,先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实习生 周广才摩拜单车入驻宁夏固原或将面临多道关卡。7月13日晚间,澎湃新闻从固原市原州区(市辖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了解到,虽然距摩拜单车7月7日投放不久即被收走已过去一周,但摩拜单车入驻固原事宜未获实质进展
(原标题:宁夏固原城管收走“摩拜单车”已一周:要入驻,先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实习生 周广才
摩拜单车入驻宁夏固原或将面临多道关卡。
7月13日晚间,澎湃新闻从固原市原州区(市辖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了解到,虽然距摩拜单车7月7日投放不久即被收走已过去一周,但摩拜单车入驻固原事宜未获实质进展。
原州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赵姓副大队长称,摩拜单车在办理入驻手续前需要满足他们的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在权威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声明,给市民一个解释,并就没有提前申请向有关部门道歉。
摩拜单车入驻隔天遭遇暂扣
摩拜单车是在7月6日晚间出现在固原市城区街头的。
据宁夏当地媒体《新消息报》报道,7月6日晚,有人在固原市文化路新百、帝豪、新时代广场等7个地方投放了(摩拜)共享单车。固原市民李先生表示,由于共享单车在固原周边城市已投放,在固原街头出现共享单车,市民依然当做是一件新鲜事。也有市民扫码试骑,发现收费标准为半小时1元钱。然而就在市民尚未完全弄懂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时,7月7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将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暂扣。
执法人员清运现场。固原电视台 图
固原电视台微信公号报道称,在7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清运共享单车的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突然出现在市区严管街道――文化街上的共享单车,既没有任何单位、人员前来申请,也无法联系到经营者,大部分却停放在街道的主要路面、人行道、盲道上,影响交通安全。作为城市管理部门虽然理解、支持这种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交通出行方式 ,但是各级职能部门对于共享单车投放营运、停放区域规划设置还没有具体明确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交通安全及城市管理,原州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出动了5个中队30多人清运了文化街上6个停放点的共享单车110多辆。
原州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当时对记者表示,目前(固原)旧城改造,各片区拆迁道路封闭,交通堵塞,固原市区设置共享单车的条件还不成熟。
《新消息报》7月10日的报道也指出,共享单车投放事宜,固原市区至今没有相关规划,没有明确划定停放区域。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尤其文化路作为固原市区严管街道,无论是公益活动还是商业活动,占用街道都需要申报、审批,不能随意占用。在管理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街头突然投放共享单车,直接影响到交通安全及城市管理。
执法大队副队长:入驻要满足3个条件
摩拜单车7月7日被城管部门暂扣后,不少当地人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不解。
对此,原州区城市管理局官微@原州城管7月7日晚间声明,城管部门不是不愿意接纳共享单车,只有合理投放才会为市民出行提供极大方便。经执法人员调查,此次共享单车投放工作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属于非法投放,在城市道路上私自乱摆乱放,造成城市道路秩序混乱。加之这次投放的共享单车,没有向社会公告相关操作流程及单车收费情况,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审核,也没有召开听证会。因此不能擅自投放。
原州区城市管理局方面还表示,由于投放在其他城市的共享单车出现过支付使用押金后运营企业携款潜逃的事件,为了保护固原市共享单车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城管局正在积极与固原市移动、联通等公司沟通,建立第三方押金支付终端平台。但是由于终端平台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共享单车还不具备投放使用的条件。
7月13日,原州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赵姓副大队长对澎湃新闻表示,摩拜单车已于7月12日和原州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联系,双方目前正在就单车事件进行沟通。但是,摩拜单车想要顺利的办完入驻手续还要双方进一步协商。
对于7月7日声明中的“价格听证”及“第三方押金支付平台”事宜,赵姓副大队长表示他不了解情况,应由物价部门负责。
不过,赵指出,摩拜单车办理入驻手续之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在权威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声明,给市民一个解释,并就没有提前申请向有关部门作出道歉;第二,尽可能收回已经被市民骑走的、散落的共享单车;第三,城管部门会根据摩拜单车前两个条件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他还介绍,除去手续等问题,12日双方还就共享单车停放问题进行了沟通,执法监察大队这边想要对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进行固定,不允许随处停放。至于双方何时协商完毕,赵姓副大队长表示,目前尚不能确定具体时间,一切要等摩拜单车达到他们要求后才可入驻。
标签: 宁夏 固原 收走 摩拜 城管 投放 先要 满足 三个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站搜网感谢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