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肖丹)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就营业执照修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新版营业执照将增加二维码等内容
晨报讯(记者 肖丹)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就营业执照修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新版营业执照将增加二维码等内容。
《营业执照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修改内容包括统一版式、减并事项、统一“类型”、加二维码以及增加“日期”及“期限”。二维码采用国际通用QR码,记载注册号、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登记机关、登记时期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址等信息。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4日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也应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4日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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