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铎 陈克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制假售假仍是电商行业中存在的顽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网购正品率为不足六成,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铎 陈克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制假售假仍是电商行业中存在的顽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网购正品率为不足六成,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报告显示,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3.9%,网购正品率为58.7%。除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严重外,网购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比达到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
自新消法实施以来,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变得有法可依,但投诉率却是居高不下。报告建议,国家应加快出台消保法的实施条例,对法律确定的远程购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惩罚性赔偿等重要制度进行细化补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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