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注:10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 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2015年年中,交通部曾举行闭门会议,讨论出租汽车改革内容,并携手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央行等多部门,制订过一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草稿
虎嗅注:10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 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
2015年年中,交通部曾举行闭门会议,讨论出租汽车改革内容,并携手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央行等多部门,制订过一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草稿。“专车”政策可谓呼之欲出,而背后的博弈却从未停止。
本文摘编自新浪科技、《财经》杂志、《经济观察报》、《第一财经日报》和《南方都市报》。
专家说法不一:监管墨守成规、变相“抓权”,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对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专家们的观点不一,有的认为新规与市场需求不符,对网络约租车的发展不利。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所长王俊秀认为,目前出台的网络支付和网络约车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其实质在于“传统的封闭垂直型社会体制”与“开放网络型社会体制”的冲突。公权力应该改变监管模式,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制度创新,学会和平台企业共同治理,不能墨守成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将网络约租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三个资质都设立成行政许可模式,这不仅不是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反倒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正常范畴,是典型的行政干扰市场的情形。同时,这也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强调的简政放权大相径庭,这不是在放权,而是在变相‘抓权’。”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丽梅表示,规范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都是为公众安全考虑,“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车车辆只能接入一个平台,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保护专车平台利益,这是误读,主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政府部门态度不一:上海交通委和交通运输部政策“矛盾”,私家车到底算不算专车?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部门对4家专车平台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8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上海市政府将专车车辆和司机的审核责任交给了专车企业,政府只负责制定车辆和司机的的准入标准,并由滴滴出行给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机颁发相应资质。两天刚过,交通部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许可证件。”核发证件的主体,由上海新规中提到的专车平台, 变为全国性专车新规中的当地管理部门。
针对外界关注的私家车能否作为专车运营的问题,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只要平台、车辆、司机资质都符合相应条件,无论是不是私家车,都允许其纳入专车范围。“按照现有法规,私家车是不能作为运营车辆的,但如果一辆私家车具备了所有我们要求的条件,也可以运营。”
对于前后的政策不一致,国内某个专车平台高管向《经济观察报》的记者给出了两种可能性,其中一种是交通部想通过舆论倒逼上海之外其他城市的出租车行业改革。上海给专车颁布全国首张“牌照”之后,其他城市压力很大――这些城市或者尚未向专车平台开放,或者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对专车行业有较大抵触,而它们握有“专车牌照” 的实施细则制定权――这种压力又传导到交通部,交通部只能通过一份“看似保守”的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和行业反弹,再以此为由,反馈给各城市政府及其交管 部门,再由后者给出租车行业一个交代。“交通部正式抱着被骂的心态,想把各方的利益平衡了。”
相比较专家的言论,政府相关部门官员的表态则较为谨慎,但是显然也有不同的态度。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表示,从《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其从根本上还是试图以传统出租车的监管模式来监管新兴的互联网约租车,“有关部门的这一想法,实在有待商榷”。他表示,目前的《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政府现在需要做的,是利用技术进步带来的便利,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媒体分析不一:众说纷纭,专车监管前路到底如何?
财经网文章《傅蔚冈:交通部专车新规扼杀了又一个“淘宝”》对交通部的文件提出质疑,连淘宝都搬出来了:如果还是把传统零售市场的监管规则套用到网上,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非常滑稽的现象,即淘宝网可能要在中国任何一个县级城市都要登记注册。其中的巨额成本,可能是马云等创业者无法承担的。
界面的文章则认为:“交通部征求意见稿计划将专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私家车被禁止接入,会导致私家车主的大量退出,这对C2C模式发展专车业务的滴滴、Uber来说不是个好消息。”《南方都市报》的文章《评论:专车的士化背离共享经济精神》则指出:“将兼职司机与私家车排挤在外,”是“将专车共享经济的汁液挤掉,捏成数量少、价格高的“的士化”产品形状。”
“在共享经济面前,中国和发达国家几乎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而且由于原生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完全而有了积极拥抱新变革的客户基础,在如何监管专车这一世界性新难题面前有了一种奇特的后发优势,却在拿着一手好牌的情况下自动弃权了,不得不说有点遗憾。”
标签: 出租车 变革 滴滴 Uber 间的 竞争 还要 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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