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7月20日电 (记者 安源)20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市双流县检察院于日前批准逮捕了抢劫成都“一号专车”司机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据了解,李某某系四川省营山县人,今年26岁,无业
中新网成都7月20日电 (记者 安源)20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市双流县检察院于日前批准逮捕了抢劫成都“一号专车”司机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据了解,李某某系四川省营山县人,今年26岁,无业。2015年6月,李某某因婚期将近面临较大经济压力,铤而走险决定抢劫。他办理了假身份证、移动手机卡,购买了电击枪、刀具、胶带、乙醇等作案工具,伺机实施抢劫。
6月28日晚,李某某通过手机下载“一号专车”软件,意欲抢劫专车司机钱财。随后,李某某使用“一号专车”软件并选择豪华车型服务,与驾驶白色路虎极光越野车的被害人黄某取得联系。当日23时30分许,黄某驾驶路虎极光越野车在成都金牛立交附近搭载李某某后,沿三环朝李某某指定的目的地双流行驶,当车行驶至武侯区时,李某某谎称下车上厕所,要求黄某将车停在僻静处,随后趁黄某不备,李某某拿出电击枪电击黄某身体,黄某强烈反抗。期间,黄某的脚部被车内安全带缠住,导致驾驶室车门无法关闭,李某某使用刀将黄某脚部刺伤后强行关闭车门。其后,李某某为了逃离现场,在黄某脚部被安全带缠住的情况下,以100公里的时速驾车行驶八公里,致使黄某被拖行致死。6月3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介绍,Uber、快的、嘀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五花八门的打车软件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定制化专车服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其中隐藏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却被公众所忽略。
本案系针对打车软件司机实施的严重暴力侵财案件,该案案发后,引发了社会和媒体对打车软件司机、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成都双流县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针对该案发原因及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打车软件管理漏洞进行了研判,并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全案证据,以抢劫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据悉,双流县检察院将在全面分析案发原因和打车软件公司管理漏洞的基础上,向打车软件公司发放加强司机、乘客实名信息管理的检察建议,以预防减少类似刑事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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